山西省新修訂《山西省會計管理條例》
發布時間: 2016-03-16 17:07:56 點擊量:
12月1日,山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山西省會計管理條例》。修訂后的條例將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條例有以下突出變化:一是充分吸取當今會計發展出現的新要求新理念,增加了內部會計控制的內容;二是針對當前高科技技術、電子計算機在會計領域的廣泛應用,對單位提出了加強會計信息化建設和保護會計電子數據資料安全性的要求;三是適應現代管理要求,細化了回避方面的規定;四是對設置多個會計崗位的單位,提出可進行崗位輪換的要求;五是對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單位要保障時間和必要的費用;六是增加了對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和監督的規定;七是強調了大中型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總會計師的要求。
條例的通過,是我省會計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是進一步深入貫徹《會計法》的重大舉措,對加強會計監督管理,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維護會計人員合法權益,加強會計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財政部門將大力做好新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和普及教育工作,依法規范并努力做好會計工作,切實把我省的會計管理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以實際行動為全省轉型跨越發展做出新貢獻。